本項目河南省公安廳業(yè)務技術用房窗簾設計安裝項目己具備采購條件,現采購人河南省公安廳委托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各潛在供應商參加本次磋商。
2.1項目名稱:河南省公安廳業(yè)務技術用房窗簾設計安裝項目
采購編號:YXZB-2024-00233
2.2采購內容及要求:河南省公安廳業(yè)務技術用房窗簾設計安裝項目的貨物采購、安裝、調試、驗收、質保期內外服務、與貨物有關的運輸和保險及其他伴隨服務(包括窗簾成品的代管及保存等)等,具體要求及技術參數詳見采購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交貨期:合同簽訂接采購人通知后30個日歷天完成設備供貨,安裝、調試按采購人要求執(zhí)行(包括但不限于分批次安裝、調試要求)。
2.4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合格標準,滿足采購人提出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2.5 質保期:5年。
2.6 交貨地點及方式:按照采購人要求執(zhí)行。
2.7 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財政資金,已落實。
2.8采購預算(最高限價):98.98萬元。
3.1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當具備:
(一)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投標人提供“資格承諾聲明函”即可)。
3.2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 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yè),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注:招標代理機構在開標當天將對所有參與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的信用情況(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進行查詢、打印留存。若在開標當天查詢到供應商有相關負面信息的,則該供應商的投標視為無效;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磋商。供應商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提供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企業(yè)信用信息等查詢網頁截圖;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
五、響應文件遞交信息及開標信息
5.1響應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4月19日15時00分。
5.2響應文件的遞交地點: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外環(huán)與西七街交叉口中華大廈16樓)。
5.3開標時間:2024年4月19日15時00分。
5.4開標地點: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外環(huán)與西七街交叉口中華大廈16樓)。
5.5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網上發(fā)布。公告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七、扶持中小企業(yè)政策、鼓勵節(jié)能政策、鼓勵環(huán)保等政府采購政策執(zhí)行
本項目落實節(jié)能環(huán)保、小微型企業(yè)扶持等相關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人:河南省公安廳
聯系人:呂先生
聯系電話:0371-65882164
聯系地址:鄭州市金水區(qū)金水路9號
監(jiān)督人:河南省公安廳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
聯系方式:0371-65882195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商務外環(huán)路3號中華大廈19層
聯系人:劉旭、高曉爽、趙璐
聯系電話:0371-69092311
電子郵箱:hnyx12@126.com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