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采購條件
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廳的委托,對河南省公安廳購買刑偵信息專業(yè)系統(tǒng)數據交換軟件項目進行單一來源采購,擬邀請貴公司作為單一來源商定供應商。
二、項目綜合說明
2.1項目名稱:河南省公安廳購買刑偵信息專業(yè)系統(tǒng)數據交換軟件項目
采購編號:YXZB-2022-00091
2.2單一來源項目概況:zcbus軟件針對部省兩級刑事信息專業(yè)系統(tǒng)定制開發(fā),實現了部省刑偵信息專業(yè)系統(tǒng)之間的數據同步等功能。
2.3 資金來源及采購預算價:財政資金,490000元;
2.4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7天內;
2.5質量要求:按照采購文件的技術要求以及國家或行業(yè)現行標準執(zhí)行;
三、談判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若供應商成立不滿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滿足履行合同所需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承諾原件,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3.4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1年7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或增值稅的納稅憑據復印件以及2021年7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繳納社會保險的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費清單復印件(依法免稅或不繳納社保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5 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行業(yè)處罰記錄;(提供有效的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行業(yè)處罰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格式自擬)
3.6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當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查詢各供應商信用信息記錄并存檔,查詢時將完整清晰的查詢網頁、內容進行截圖或拍照,以作證據留存;若供應商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和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其單一來源響應將被否決;(“信用中國”和 “中國政府采購網”涉及的相關查詢以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3.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單一來源采購【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或投資人)信息】;
3.8 本次單一來源采購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四、領取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4.1時間:2022年2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2日內,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2地點: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外環(huán)商務西七街3號中華大廈19層1903房間)
4.3采購文件出售方式:現場發(fā)售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4.4采購文件售價: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單一來源采購響應文件的遞交及協商時間、地點
遞交單采響應文件及協商的地址: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外環(huán)商務西七街3號中華大廈16層會議室)。
遞交單采響應文件及協商的截止時間:2022年3月3日15:00(北京時間)。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河南省公安廳
聯系人:田小偉
聯系電話:0371-65882918
聯系地址:鄭州市金水區(qū)金水路9號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劉旭、高曉爽、趙璐
聯系電話:0371-69092311
聯系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CBD外環(huán)商務外環(huán)3號中華大廈19層1903
電子信箱:hnyx12@126.com
2022年2月23日